在企业安全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第一责任人往往缺乏对公司安全治理的认识,或者说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公司安全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 公司治理,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而涉及到的术语。安全治理从属于公司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安全作为企业最基本的诉求是企业本身的生存和执行企业之所以存在的使命。安全本身不是企业追求的第一目标,“安全第一”更多地是强调在处理公司业务、实施公司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政策和原则,是企业存在的众多目标之一;一旦企业的生产与安全、市场与安全、业务与安全、质量与安全、劳资关系与安全等发生矛盾的时候,安全就必须放在第一位!
参考戴维•诺顿(David P. Norton)的战略管理理论,公司安全治理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内容:
第一:安全理念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安全文化、使命和安全理念的提出和描述;
第二:安全战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方针、风险描述、安全战略框架、战略分析、安全战略规划与目标、战略性行动计划、安全领导力、战略的审查与更新等;
第三:战略实施与监控:安全管理体系与运行、绩效审查与改进;
第四:企业安全战略的回顾与持续改进。
在《安全生产法》中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出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其单位安全生产治理的职责,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加强了安全监管的力度。依照该法规要求公司最高管理层应对安全工作“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并全面责任”,这就有赖于实施一套合适和足够的安全治理框架与战略规划。
如果企业缺少安全战略管理,企业的安全责任体系、管理体系、企业文化是很难落实和持之以恒的。
安全战略的具体工作可以通过制定《安全战略规划》和基于此的3-5年的战略性行动计划。这些工作必须由公司最高层,包括法人及董事会、企业管理团队成员,也即安全第一责任人来支持和参与的。通过安全战略管理,界定企业内部各级层面的安全责任和职责,而从明确和推进日常具体的安全工作和安排。